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水平,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我部制定了2021年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员选派。请各地按照《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及相关班次培训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学员选派工作,提高学员选派质量。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培训主办和承办单位要以服务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和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为目标,优化课程设计,精选教学内容,配强师资力量,保障培训质量。
三、严格办班管理。各主办和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部培训办班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计划外办班。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从严治教、从严管理。切实遵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培训经费。
四、落实防疫责任。各地要加强对学员健康情况监测,不得选派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员参训。各主办和承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扎实做好培训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联系人:田歌 赵丽莉
联系电话:010-58934045,58933389(传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评审入选《中国文旅与乡村振兴领域科技新品》项目
- 公告发布《文旅与乡村振兴科技新品目录》;
- 推荐加入北京科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文旅与乡村振兴科技新品专业委员会;
- 颁发“文旅与乡村振兴科技新品”发奖牌和证书;
- 推荐入选“51好技术平台”;优先推荐参与冬奥“冰雪艺术城乡群”创建项目、“连片乡村艺术创建全国行”项目等;
- 优先推荐参与定期举办的“央国企施工单位对接会”;
- 推荐参与北京科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科技新品”投资闭门会等。
中国文旅与乡村振兴科技新品专业委员会
(一)贯彻落实党、国家和文旅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
(二)研究探讨文旅与乡村振兴产业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方面的发展趋势,积极培育和挖掘科技新品,推广应用到文旅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应用领域;
(三)组织调研中国文旅与乡村振兴产业的现状和问题,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政府制定市场规则,规范企业行为提供依据,促进行业自律;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项目需求对接、参观和考察,搞好调查研究。开展文旅与乡村振兴产业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北京科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批准的推新推优等方面活动;定期组织会员参加融资对接,为会员企业提供多层次融资服务。
(五)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专题研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素质;
(六)为会员提供文旅与乡村振兴产业科技新品信息,加强企业间的信息交流;
(七)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八)组织遴选和认定科技新品、发布和推广《文旅与乡村振兴科技新品》;
(九)承办北京科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委托交办的事宜。
本文转载于中国文旅与乡村振兴科技新品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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